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聘金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姻法聘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聘金离婚时算女方私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聘金离婚时算女方私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男方的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彩礼返还的情形,具体如下: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5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彩礼返还的情形: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聘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聘金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婚姻法聘金,新婚姻法聘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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