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内河安全交通法,以及内河交通安全系统的概念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船舶具备条件方可航行
- 2、什么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内河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
- 3、...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
- 4、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5、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船舶具备条件方可航行
船舶具备条件如下:(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船航行需要条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配备符合***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配备必要的航行材料。
船舶的适航义务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必须具备一定的适航条件和安全要求,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顺利地达到目的地。
船舶必须具备适航条件,确保安全、船舶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船舶的适航条件指的是船舶的结构、设备、载重、航行速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持证情况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什么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内河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应该依照***院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内河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特大内个交通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除应当按第七条规定进行报告外,还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内河交通事故报告书》和必要的证书、文书资料。
值班备勤民警不得少于二人。第十一条 交通警察执勤巡逻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挥中心或者值班室(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并先期处置事故现场。
第三条 各级人民***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恶***通事故,应当***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抢救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条第三款:“乡(镇)人民***负责农用自备船的管理,落实专门管理人员,督促船舶所有人、作业人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六)将有关条款中的“发展和改革、经济管理部门”修改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管理,保障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益,发挥内河运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公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管理,保障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益,发挥内河运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条第三款:“乡(镇)人民***负责农用自备船的管理,落实专门管理人员,督促船舶所有人、作业人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四条 苏州市市政公用局是苏州市市区河道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政公用局),负责实施本条例。市区范围内经国家和省批准的航道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护管理。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旅游船艇的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南京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水上运输安全,促进航运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南京市(含县、郊,以下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港航监督法规,制定本规则。
3、乡(镇)人民***负责农用自备船的管理,落实专门管理人员,督促船舶所有人、作业人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4、法律分析:内河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内河安全交通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内河交通安全系统的概念、内河安全交通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