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六十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交通法六十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法69条第一款第六项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这就是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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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根据交通法69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不得在车辆前后挂载、放置遮挡视线的物品或装置,也不能使用遮阳板等遮挡视线的设备。这是为了保障驾驶人的视线能够清晰明了,避免因视线受阻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应当时刻保持对前方和后方道路以及侧方行人、车辆的观察,确保自己能够及时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并***取相应的避让措施。同时,驾驶人也应当合理调整车辆上的各类设备和物品,以确保视线不受到任何阻碍。这一规定具有重要的交通安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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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机动车在下列道路上行驶应当控制速度:
(六)没有中央隔离设施的道路,有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过街设施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铁道道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六十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六十八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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