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婚姻法女方不利的地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年新婚姻法对孩子抚养的规定?
  2. 婚后房产写一人的名字对另一方有什么不利?

2021年新婚姻法对孩子抚养规定

新《婚姻法》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新婚姻法对女性不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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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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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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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婚后房产写一人的名字对另一方有什么不利?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有哪些利弊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所以没有利弊之分。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房子写夫妻二人谁的名字都一样,具体介绍如下:

1、如果夫妻感情好的话更是不用选了,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因为既然选择了结婚就是认定了对方是自己一辈子的人,所以房子都属于身外之物。

2、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注意事项:

1、准夫妻购买的房子不能作为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如果在婚前共同买房的话,房产证上会登记为两个人的姓名,而且如果出资占比不同的话,房产证上也会有相应的证明。因此,婚前购买的房子一定要根据双方的出资多少,制定一个合理的分配比例,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2、夫妻如果进行***购房的话,主贷人和次贷人一定要确定好。因为我国信贷政策会有变化,那么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的时候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不是简单的根据收入高低来制定。通常我们在确定主***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同时注意年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期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婚姻法对女方不利的地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