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滞后性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法律的滞后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怎么论述法律的滞后性?
  2. 法律条款是否越详细越好?
  3. 宅基地不能买卖是什么时候规定的?
  4. 什么叫区别对待执法?
  5. 艺术与犯罪的关系?

怎么论述法律的滞后性?

  1、社会是运动的,但法律不能时刻反映社会变化,便出现了法律的滞后性,这是法治无法回避的代价;

2、如果与社会一致的法条就适用,与社会不同步的法条因其滞后性就不适用,最终将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可适用;

法律的滞后性,法律的滞后性和局限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面对法律的滞后性问题,我们应该坚持依法办事,同时不断提高立法技术,不断强化修法程序,尤其是强化公民提出修法动议的权利,最大限度地解决法律的滞后性问题。

法律的滞后性:法律本身的特性决定因为未来是不确定的,所以法律不能对未来发生的和正在发生还没有定型的事物进行规定,不然会乱套的,所以法律是滞后性的,再加上法律的定制需要繁杂的程序来确定,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制定出来的,所以法律的定制是需要较长的时间的,而现实的变化是迅速的,最快发生,最快变化,这就导致法律应变不来,等到法律注意到了,现实又变了。

法律条款是否越详细越好?

并不是。

法律的滞后性,法律的滞后性和局限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具有滞后性,无法也不可能预料到所有情况并作出规定。***设细化到生活的每一方面,那也会导致法律僵化,而且我们将统统淹没在法律大典中。

法律既有原则,又有规则,同时需要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进行修改、废除、新增等,以逐步完善。

所以一定程度细化规定还是很有必要的。法制公平的要求就是越细越好,所以自由裁量权才会要求越分越少。同罪不同判就是因为自由裁量权。

法律的滞后性,法律的滞后性和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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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不能买卖什么时候规定的?

宅基地不能买卖的具体规定是在1998年8月29日《土地管理法》第四次修订后实施的。在此之前,宅基地是可以买卖的,并且可以过户拿证。然而,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在实践中,即使在1998年之后,仍然有一些宅基地能够过户。但是,从2000年开始,就无法再进行宅基地的过户了。如果在这之后还进行宅基地买卖,那么买卖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什么叫区别对待执法

所谓区别对待执法就是我们常说的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是指享有行政管理职能、权限的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在时间、方式、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区别对待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选择性执法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特例情形,具有以下几点基本特征:虽然行政主体在执法时往往要考量依法行政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遵循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法的规定留有空白处,法律存在滞后性,这时执法者往往会通过自身经验进行判断执法,还有就是我国现阶段行政法律体系还在逐渐完善中,存在着有的下位法对于执法的具体操作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但该项法律规范与其上位法冲突,执法人员或是为避免麻烦或是因自身法治知识有限,选择直接适用不合理的下位法。

区别执法指的是根据不同或者相同的情况,按照不同的执法方式进行对待的行为,也就是说根据实际情况对两种对象***取不同的执法方式的意思。

区别执法意味着在执法的力度和手段上是有所区别的,一个较轻,另外一个较重。区别执法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艺术与犯罪关系

1,概要,大概论述一下我国现在存在的行为艺术,以为行为艺术可能带来违法的消极后果。

2,具体结合案例分析,都可能触及什么样的法律以及我国法律存在哪些不足

3,法律的滞后性 调整的不及时 不完善 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4,总结,我国应该如何去规范这样一种新的个体或集体行为,立法前景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的滞后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的滞后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