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司法鉴定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法律程序该怎么走?
对轻伤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来说,重新做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结论作出时间的法律规定与首次鉴定无异,按《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如果鉴定结论错误必然会导致案件结果错误,因此,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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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伤势鉴定二次了,可以申请***重新做伤势鉴定吗?
伤情鉴定的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多次鉴定。
人体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多种损伤均未达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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