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第39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交通法第39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公路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2.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40条?
  3. 国道交通管制什么?

公路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九条内容如下:

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交通法第39条,交通法第39条第1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时,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公路法第三十九条释义和理解如下

交通法第39条,交通法第39条第1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条的含义如下:

一、公路养护人员在进行公路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路养护人员和作业车辆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二、为了给公路养护车辆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本条对其赋予一定的特权。即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

交通法第39条,交通法第39条第1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进行公路养护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当***取措施维持交通。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应在作业处或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影响行车安全的,夜间还需设置警视信号。

在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上进行大、中修养护或改建施工可能造成交通堵塞时,公路管理机构应函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取措施疏导交通;需中断交通的,应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先共同发布通告。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第40条?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四十条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

国道交通管制什么

交通管制是指出于某种安全方面的原因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的车辆和人员通行进行的控制措施。一般是在******、大型运动会、道路桥梁建设、救灾抢险、执行重要警卫任务等情况下对交通行为实行的限制,主要是临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第39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第39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