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六十九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交通法六十九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这就是第一款规定.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通法69条第一款第六项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这就是第一款规定。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根据交通法69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不得在车辆前后挂载、放置遮挡视线的物品或装置,也不能使用遮阳板等遮挡视线的设备。这是为了保障驾驶人的视线能够清晰明了,避免因视线受阻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应当时刻保持对前方和后方道路以及侧方行人、车辆的观察,确保自己能够及时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并***取相应的避让措施。同时,驾驶人也应当合理调整车辆上的各类设备和物品,以确保视线不受到任何阻碍。这一规定具有重要的交通安全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机动车在下列道路上行驶应当控制速度:
(六)没有中央隔离设施的道路,有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过街设施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铁道道口。
道路交通法第69条第五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9条并没有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的法律。第六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道路交通第34条规则?
机动车遇有交通阻塞时,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本车道依次等候;
(二)不准穿插依次等候的车辆;
(三)不准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
(四)不准在人行横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内停车。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六十九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六十九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