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交通法7087第72条,以及交通法规第70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交通法72条第二款处罚
法律分析:交通法72条第二款处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出交警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检查、检查交通事故现场,收集证据。
法律主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2条第2款是: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 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交通安全法72条第二款是什么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2、法律主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2条第2款是: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 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肇事车辆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 《道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如果为抢救受伤人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部门后续的责任认定工作。
3、法律主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2条第2款是: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 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7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警可以扣留肇事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查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对当事人的生理、心理状况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由鉴定人签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该条款很严重。
交通法7087第72条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交通法规第70条、交通法7087第72条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