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救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法救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民法典婚姻法对少数民族有效吗?
婚姻法包括总则、结婚、 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的婚姻篇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故民法典婚姻篇对少数民族有效,但是民族自治区域可以制定单行法律,对婚姻法进行一些调整。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婚姻习惯,这种婚姻习惯也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政府依法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婚姻习惯,其中对少数民族婚龄的特殊规定。
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但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婚姻习惯的特殊情况,又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据该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1994年2月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可以依照条例的原则,结合各地民族婚姻登记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为此,各自治地方相继出台各种补充规定
婚姻法对婚姻自***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生育。 对于婚姻自由的司法解释: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婚姻自***包括两个内容,二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1.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的必要条件。在结婚自由的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当事人双方应以对自己、对后代、对社会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结婚问题,以利于建立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 2.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婚姻的成立和维系都应以爱情为基础,当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时,解除婚姻关系对双方和社会都是幸事。把离婚一律看成悲剧也是不适当的。与其说离婚动摇了以前存在的稳定的家庭关系,甚至加速了原来具有约束力的婚姻关系的公开解体,不如说离婚制度为那些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那些因为无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而遭受痛苦的人们提供了救济办法。但离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子女的幸福。
残疾人在婚姻法中有什么样的保护?
在我们国家《婚姻法》的规定中,没有在残疾人和非残疾人之间进行区别对待的条款。 但是,如果在个人婚姻方面有问题要解决,残疾人可以持残疾证到当地的残联***中心要求法律救助,***中心会联系司法部门的法律救助站给予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救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救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