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交通法和国家交通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苏交通法和国家交通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车辆在江苏违章可以在上海处理吗?
可以。
异地违章处理方法:
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但是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仍需驾驶员本人办理。
通过一些开展了异地违章代办的车友俱乐部或其他相关经营机构办理,这些代办机构一般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代办前要与车友俱乐部或经营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以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通过邮政代缴违章罚款的业务。开展邮政代缴异地交通违章罚款业务后,将使车主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异地交通违章罚款的缴纳,为车主节省了时间和成本。由于此项业务的实施需要做到邮政部门、交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因此目前此项代缴业务只在全国部分地区省市开展。另外,由于邮政部门只能代缴罚款,对于产生扣分的违章情况则无法办理,因此在业务受理范围上存在局限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一款而不去处理的会有什么后果,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6条第17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十七)在驾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路政与运政的区别?
1.
职能不同 运政职能主要是:执行国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行业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保障货主和旅客的正当利益; 按照管理权限,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并对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以及运输服务等。 路政承担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道路[_a***_],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等职能。
2.
主管部门不同 运政属于交通局下属单位,在大部分地区都是参公。路政属于公路局下属单位,大部分都是事业单位,也有有的地方是企业人员。
3.
执法类型不同 运政属于交通运输法授权执法,指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为依据。 而路政属于公路法委托执法,指不仅范围包括法律法规,还包括规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交通法和国家交通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交通法和国家交通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