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合同纠纷案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物业合同纠纷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物业和业主委员会闹纠纷业主怎么办?
  2. 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物业和业主委员会闹***业主怎么办?

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物业科管理,可直接去房管局物业科反映,由他们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听取和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决定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决定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

物业和业主委员会闹***业主怎么办,***要看是什么***,如果小区物业合同管理***,是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街道社区居委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起诉法院诉讼解决,业主最好不参与***事。

物业合同纠纷案例,物业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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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规定物业合同是无名合同就是集体合同,前期物业管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业主大会成立,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与业委会签订,单个、个别业主无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只能追认以前的合同和以前的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有效,如果个别业主擅自选聘物业公司而解聘原来的物业公司是违法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必须成立业主大会,过半业主且专用部分面积过半业主同意业委会才能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否则合同无效,房管、物价部门不予备案,出现合同******不会维护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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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合同***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合同***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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