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转让合同纠纷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土地转让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者转让,个别组员不同意,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者转让,个别组员不同意,怎么办?

所提问题有两种情况。1、个人承包的土地。2、个人承包之外,余下的村集体土地。

如属第1个,村集体征收,个人不同意,只有继续协商,不能强制。或增加征收补偿款试一试。

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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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属第2个,只要通过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可以征收,少数服从多数。

提问的话意有点含糊其辞。其中的“征收”(在这里应该叫做征用)。一般是指国家征用,比如修路,或国家建设重要基础设施的用地。在这一块,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是有权随时征用的,这在土地法里有明确条文,必须无条件执行。征用之后所得到的补偿款,本着谁失地补偿谁的原则,一般应直补到失地农户,而且必须张榜公示。

再说”转让”。转让也叫流转,应本着农户自情自愿的原则,集体组织的村或组,只有牵线搭桥,引导协调的责任,而不得有逼迫利诱农户强行转让的特权。

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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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征用是国家行为,而土地的转让只是地方政府(也只是引导协调)和农户自己的行为。

提问者所说的个别农户不同意,是国家土地征用不同意,还是乡、村、组的主导的土地流转不同意?如果是前者,那没有商量,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如果是后者,农户也不用太较真,如果与我有利互利双赢,比种地收益好,转让何曾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如果大家都同意了,也得了解清楚接转土地方的用途及目的,保证不对土地造成永久性的伤害。同时在村集体的主导下写清转让合同细则,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转让年限,起止时间,交款日期,违约责任等等。

伴随着城乡经济飞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日益旺盛,征地***也层出不穷,这里面有众多的原因,秦楠在这里只从法律允许和争议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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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什么是土地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2 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再简单的解释一下——征地就是国家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第二,征地的程序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简单明了的说明了征地是公开公示透明的行为。要保障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如何处理

如果在征地的过程中,发生因为补偿不能达成一致,政策不能统一执行等等***,可以***用以下处理办法。

(1)协调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协调的具体步骤没有特别规定,由主持协调的***裁量确定。"协调"程序简便灵活,如能够解决争议,与诉讼相比,则它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这个目前是使用最多的手段。

(2)裁决 如对补偿标准争议协调不成的,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裁决。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里的"批准征用土地的***"是指国务院和省级***。裁决程序如何进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没有具体规定。这个难度比较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转让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转让合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