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文书写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法律文书写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司法考试中的法律文书写作,会很难吗?
  2. 法律文书的记叙方式有哪些?
  3. 法律文书的名词解释?
  4. 什么叫法律文书?

司法考试中的法律文书写作,会很难吗?

法律文书写作这种纯粹的格式题在司法考试中出现的几率是越来越低了。这种格式题没什么含金量,任何人只要把标准的法律文书汇编拿过来看看,模仿一下,就能写的大差不离。所以,考察不出一个人法学修养与水平,也拉不开应考者之间的分数差距。这就是为什么近几年的司法考试都停止考察法律文书写作题的原因。

因此,不出意外的话,以后的司考在现有考察模式不变或不改革的情况下,基本上不会再考察法律文书写作了。

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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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的记叙方式哪些

法律文书的记叙方式主要包括顺叙、倒叙、插叙和补叙四种。
顺叙: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叙述,先发生的先说,后发生的后说。这种叙述方式条理清晰,事情发展的阶段性十分明显。
倒叙:先交代***的结果,或者某个关键的情节,再回头叙述***的发生和发展。倒叙可以造成悬念,使叙述的内容更为吸引人。
插叙:在叙述主要***的过程中,插入其他相关的***或情节,以帮助读者了解***的背景和来龙去脉。插叙可以丰富内容,扩大叙述的空间。
补叙:在已经叙述过的***中,补充说明一些细节、背景、人物等,以使***更加完整和丰富。补叙可以使叙述更加周全,增加可读性。
以上就是法律文书的记叙方式,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和作用

法律文书的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是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在进行诉讼和与诉讼有 联系的非讼活动中,适用法律、法规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 意义的文书。

法律文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文书,是 泛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包括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 法规和实施法律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狭义的 法律文书,是仅指在诉讼活动中和与诉讼活动有联系的非讼活动中所 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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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   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法律文书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什么叫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文书写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文书写作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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