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1990年婚姻法财产问题,以及90年代婚姻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1980年到1995年的婚姻法财产分配
- 2、父母90年代结婚后来补办的结婚证日期比房子日期晚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
- 3、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哪一年颁布的?
- 4、旧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1980年到1995年的婚姻法财产分配
协商处理原则。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男女平等原则。
第四章 离婚第二十四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90年代结婚后来补办的结婚证日期比房子日期晚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房产是你的公公与婆婆购买的,赠予给其子或其媳,那么房产证上只需要写上一个人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按照你所说的,结婚登记时间在前,房产证取得时间在后,就意味着婚后取得,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是否划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结婚证与房产证日期先后认定,要看该房屋是否系你婚前单方出资购买并且婚后单方偿还贷款等因素。
4、根据婚烟法规定,婚后夫妻所产生的房屋产权,不管权证登记人为其中任何一方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跟结婚证丢失补办没有关系。当然,如果夫妻之间对各自收入财产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哪一年颁布的?
1、现行《婚姻法》颁布之前我国法律最早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规定的是1950年《婚姻法》,1950年《婚姻法》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年《婚姻法》是我国第一部《婚姻法》,该法确定的是夫妻财产为一般共同共有制,即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也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旧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1、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法律主观: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规定如下: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益,如无财产协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同等的处理权。
3、第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不能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转化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1990年婚姻法财产问题和90年代婚姻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