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46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法46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姻法46条原文?
答: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一方有四种过错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四种法定过错情形是:
(2)有配偶而与其他异姓同居但尚未构成重婚行为的;
(3)实施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致一方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家庭暴力行为的;
(4)***取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等手段虐待一方或者遗弃一方的。有以上四种法定过错情形之一,经无过错一方请求,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婚姻法46条的追诉时间?
离婚后追诉期的长短,需要看当事人的诉求内容来定。如果是重新起诉分割共有财产,诉讼期限是3年。如果是无过错方主张得到赔偿,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46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46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