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道路交通法第92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道路交通法第92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道交法92条第4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款)
第四款是指运输企业所辖车辆经处罚,不改正又继续违章的,可以对企业法人进行相关的处罚。
行政诉讼法92条全文?
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刑法92条第一款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九十二条
本法所称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 (二)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 (三)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四)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
刑事诉讼法2021全文92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议,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查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查院,应当立即复核,提出是否便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