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道路交通法38条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道路交通法38条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法中,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越过停止线的标准是什么?
是指前车轮已经越过停止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经过停止线的则禁止继续通行。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持续闪烁的黄灯属于闪光警示信号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此类信号灯主要目的是提醒和警示车辆和行人,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
是指前车轮已经越过停止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