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法2018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交通法2018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现行道路交通法是哪一年修正?
现行道路交通法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此后,该法曾进行过多次修正和修订。最近一次修正是在2021年4月29日,主要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等做出规定。如需更具体的信息,可以查询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最新修正版本。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其后在2007年和2011年两次进行了修正。最新的修正是在2011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正标志着道路交通安全法时隔10年后再次迎来大修。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改进,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交通安全的需求。
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秩序性。总之,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正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布日期
2003年10月28日[1]
施行日期
2004年5月1日[1]
最新修正日期
2021年4月29日[2]
修正次数
3次[2]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怎么处罚?
交通法第72条处罚标准如下: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改变车辆出厂时设定的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是: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72条那个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事,具体处罚要看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哪年修正?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一次修正是在2007年,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次修正是在2011年,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法2018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法2018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