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婚姻法第18,以及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解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结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 2、1998年时候使用的婚姻法第十八条是什么内容?
- 3、婚姻法的第18条一人的个人生活用品指哪些交通工具算吗
- 4、新婚姻法婚后财产
- 5、请问陪嫁的物品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 6、新婚姻法18条的内容
结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对。新婚姻法规定,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不论署名是谁,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一方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买房 ① 婚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出全资后,这套房又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套房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小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因为房产证登记的是房屋产权的实际情况。但在婚姻关系中,婚后买房,房产证上虽然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但实际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998年时候使用的婚姻法第十八条是什么内容?
1、婚姻法第十八条第四项个人生活用品,一般是指按照男女性别的不同,归各自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类,男人衣服归男人;女人衣服归女人。如果交通工具价格不贵,如几百元上千元的女式自行车、电动摩托,也可以算是女方个人财产。
2、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等。
3、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婚姻法的第18条一人的个人生活用品指哪些交通工具算吗
1、您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四项个人生活用品,一般是指按照男女性别的不同,归各自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类,男人衣服归男人;女人衣服归女人。
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主要是基于生活、学习和工作的需要,婚后购买的供一方适用的消费品。首先,生活用品属于是消费品,不可能是投资收益或者不动产等。 其次,要属于本人专用的,而非是共用。
3、那么问题就出现了,离婚诉讼中,双方对几十万的个人生活用品产生了极大的分歧。
新婚姻法婚后财产
1、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 夫妻共同财产 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 未婚同居 、婚外 同居 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婚后财产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房产、存款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法律主观:婚后财产 原则上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法律主观: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后财产的规定是指夫妻结婚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和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6、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请问陪嫁的物品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女方陪嫁的东西,一般都是婚前获得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陪嫁是在婚后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陪嫁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以下情形分析: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结婚之后女方父母陪送的家电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示配送的这些家电是送给女方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一般婚后双方或者其中一方的合法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
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新婚姻法18条的内容
1、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_a***_]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3、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分别界定了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等三方面的内容。
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1119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协议分割和法院判决分割两种。
5、根据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6、但经过修改的新婚姻法中增加了对婚前财产属夫妻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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