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纠纷管辖异议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合同纠纷管辖异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合同纠纷管辖异议,合同纠纷管辖异议申请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人民***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原告诉讼的***,可以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事故发生地等来确定管辖***,若被告对该***提出管辖权异议,***受理异议申请后,作出裁定,确定受理案件管辖的***,若原告或被告对裁定不服,还可以提出上诉。具体请咨询当地律师来解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管辖异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管辖异议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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